什么樣性質土地能安裝光伏電站
時間:2023-04-10來源:uiqsx.cn
目前光伏項目用地根據性質主要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
1、農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農業(yè)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yǎng)殖水面等。光伏項目占用農用地的,無論是否為全部占用,以及占用農用地大小,原則上均不得直接出讓,該項目所有用地部分均應依法履行農用地轉建設用地等審批手續(xù)后,方可通過劃撥、出讓等方式取得項目用地。為此,項目投資方需盡量確保項目不占用農用地。
2、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構筑物的土地,包括城鄉(xiāng)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游用地、軍事設施用地等。光伏項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應依法按建設用地辦理手續(xù)。光伏電站項目中的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主要涉及變電站、綜合樓和生活服務設施。對于光伏項目中非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占用未利用土地的,即不占壓土地、不改變地表形態(tài)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類認定,允許以租賃等方式取得,無需改變土地用途,但雙方需簽訂好補償協議,并報當地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備案。對于國有未利用地,還可以采取劃撥的方式取得用地;對于集體所有的未利用地,即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但對于已經發(fā)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四荒”土地,光伏企業(yè)可通過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方式從承包人處取得土地使用權。另外,依據《關于光伏電站建設使用林地有關問題的通知》(林資發(fā)〔2015〕153號)規(guī)定,光伏項目非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占用森林資源調查確定為宜林地而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確定為未利用地的土地的,可采用“林光互補”用地模式,非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在施工期按臨時占用林地辦理使用林地手續(xù),運營期雙方可以簽訂補償協議,通過租賃等方式使用林地,無需辦理農用地轉建設用地的手續(xù)。
3、未利用地是指除農用地、建設用地以外的土地,如四荒地。對于建設用地,可通過出讓、租賃等方式取得項目用地。對于非建設用地,則需履行不同的用地手續(xù)。